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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徽省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基本现状调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卫生厅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5-24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省直相关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省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现状,进一步发挥民间医药的特色和优势,推动民间医药的传承和创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我厅决定开展全省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现状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民间确有专长人员提供的特色中医药服务(包括民间无资质人员所提供的有影响、有疗效、群众认可的单方、验方、秘方或使用的传统技术疗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中医药特色服务;民营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资源服务提供和运营状况。

二、调查方式

调查方式包括:面上调查统计、现场实地调查和接受献方献药。

1.面上调查统计。按照属地化原则,以县(市、区)为单位,全面搜集散落民间的单验方、秘方和传统疗法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中医药特色方药技法。

2.现场实地调查。根据面上调查线索,省调查组赴现场实地调查。

3.接受献方献药。在安徽中医学院临床学院设置办公室集中受理机构和个人的献方献药。

三、组织实施

本项调查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单位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调查工作宣传、调查与汇总上报。组织辖区各乡镇村或社区卫生服机构进行摸底调查,填报调查表,并负责辖区调查表审核、汇总和上报;会同辖区中医医院做好省调查组现场调查的安排工作。

各市卫生局负责辖区调查工作宣传、组织、督促并指导各县(市、区)按时完成面上调查任务,以市为单位汇总上报,纸质汇总表上报省中医药管理局,电子版报省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调查的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和现场调查实施。组织中医药教学、临床、科研和相关方面专家负责对收集来的方药技法逐项进行分析筛查、评价、临床验证、合作开发和应用推广。

四、时间安排

2011530前,各市向省中医药管理局报送辖区调查领导组织机构和联系人; 620报送辖区面上调查对象汇总表; 830前基本完成现场调查工作任务;10月底前完成全省调查数据建库、分析整理和调查报告撰写工作;明年年底前完成调查数据的筛查、评价、临床验证和应用推广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卫生厅成立了以厅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全省民间医药暨民营医疗机构基本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对全省调查工作进行总体部署和指导协调。各市、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面上调查和现场调查工作计划,抓好组织实施,抓实关键环节,抓出成效。

(二)开展社会宣传
     各地要高度重视相关宣传工作特别是调查准备阶段的社会宣传。要拟定具体的宣传工作方案或提纲,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调查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以充分调动民间确有专长人员的积极性,引导其合理预期,创造有利于调查工作深入开展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三)明确责任分工
   
各地要按照《安徽省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基本现状调查方案》(附件1)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分片包干,落实到人。各级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督查指导,确保调查人员不缺位,调查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保障调查进度
      本次调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涉及面广,系统性强。各地要严格按照省确定的调查方案,精心组织,扎实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各项调查工作任务,以保障全省调查工作的整体进度

六、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管理局联系人:李鹏飞,联系电话:0551-2242923省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基本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胡容峰,联系电话:0551-5169149

 

附件:

    1. 安徽省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基本现状调查实施方案

2. 安徽省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基本现状调查领导小组

 

 

 

一一年五月十九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安徽省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机构

基本现状调查实施方案

 

一、调查目标

(一)通过对民间医药的收集整理、筛查评价,使大量散在民间安全有效的中医药特色方法、方药、诊疗技术和器械得到传承保护,合理开发和安全利用,推动民间医药的传承与创新,进一步提高民间医药诊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造福于广大人民群众。

(二)了解民营中医医疗机构资源分布、运营状况和服务提供水平,分析民间中医药服务资源布局和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调查对象

(一)民间确有专长中医药从业人员提供的中医药服务;民间无资质人员所提供的有影响、有疗效、群众认可的方药技法或使用的中医药器械。主要调查所提供的特色疗法种类、优势病种范围、特色优势服务量、服务效益状况等;民间专长技术由来、服务时限、服务范围、服务效益及对方药技术的传承保护意向等。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医院、中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药特色服务资源

(三)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含医院、诊所、门诊部等)。机构资源配置、服务提供和运营情况,中医药特色服务资源。

(四)其他。

三、调查方法

本轮调查采取面上线索全面调查和重点线索现场实地调查相结合方式进行,先面上调查再实地调查。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发动,鼓励民间确有专长人员献方献药,并设立专门办公室接收民间捐献。

面上调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组织辖区各乡镇村或社区卫生服机构根据掌握信息摸底调查,掌握全省民间确有专长中医药服务情况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服务提供情况;并负责调查对象的核查以及调查数据的录入和汇总(表1-2),调查汇总表各县(市、区)615日前报市卫生局,各市卫生局620日前报省中医药管理局。

实地调查:根据面上调查掌握的线索,由省统一组织的调查队赴现场实地调查,全省共组建21支调查队,每支调查队由4位调查员组成,其中安徽中医学院师生3人,被调查所在地中医医院临床医生1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医院做好配合工作。调查方法主要有观察法、问卷法、访谈法和座谈交流等,根据调查对象填写客观详实的调查记录,整理分析后提交省专家组。

接收捐献:为弥补直接调查可能发生的遗漏,或未被所在县级卫生部门采集的民间医药技术,专门设置办公室接收献方献药(合肥市梅山路103号,邮编:230038,安徽中医学院临床学院行政楼529室),捐献者可通过以下方式献方献药:实物投递、电话(0551-5169149)和网络途径(ahmjzydc@163.com)。61-9月30期间,捐助者提供方药专长综述和疗效确切的典型案例3-5份。

四、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1.本次调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组织,成立安徽省民间中医药现状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专家工作组和办事机构,主要负责调查方案的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和资料验收、技术指导和捐献受理等工作,并组织调查结果筛查复核。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辖区调查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督查指导、质量控制、技术指导和咨询解答等工作。

3.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属地化原则,负责组织完成辖区内调查对象调查数据的录入汇总和上报;协助省级调查组完成现场实地调查任务。

(二)实施步骤

1.调查启动阶段(5月底前)

120115月中旬前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印发调查实施方案。

2)根据调查工作需要,制定全省民间医药调查宣传方案并组织实施。

32011530日前召开安徽民间中医调查启动会,开展调查培训工作,各市、县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和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广泛宣传,动员民间确有专长人员积极参与调查。

2.调查实施阶段(8月底前)

1)各市、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将联系人联系方式于2011530日前报送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2)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本辖区内调查对象统计汇总,并于2011615日前将书面调查结果报市卫生局汇总,各市于620日前报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

3201171830实施现场调查,各县(区、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中医院,配合省现场实地调查组完成现场调查任务。

4安徽省民间中医现状调查领导小组专家工作组对各地调查工作进行督导。

3.调查数据分析处理运用阶段(10月底前)

1)建立省级民间中医药调查数据平台。

2)完成统计、分析调查数据,起草我省调查报告。

4.民间医药技术验证开发与推广(2012年底前)

五、调查结果处理

(一)建立全省统一的民间医药数据库。对直接收集的民间单方、验方(秘方)和诊疗技术,进行汇总、整理、分类。

(二)开展民间医药的筛选评价。组织高校、临床和科研机构相关部门筛选评价收集的民间单方、验方(秘方)和诊疗技术,筛选一批安全、有效的特色诊疗技术、验方、秘方和中医药器械。

(三)充分利用民间医药调查结果。一是将民间特色诊疗技术、单方验方在规范和准入后推广应用;二是对农村拥有一技之长人员经省级认定后允许其在一定范围内合法执业;三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民间医药与企业和研究机构合作,合作开发中药制剂、中药新药和中医诊疗设备。

六、调查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调查的顺利开展和调查的质量,必须对调查的每一个环节实行严格质量控制,并贯穿于调查全过程。

(一)调查方案设计和论证

调查方案设计遵循科学合理可行的原则,围绕调查目的对调查指标进行认真筛选和清晰解释。对调查方案进行反复、多方论证并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及专家的意见。调查方案设计完成后组织开展预调查,检验其科学合理性及可行性。

(二)预调查

在开展正式调查前,6月份将在皖北、皖中、皖南各选择一个县组织实施预调查,进一步熟悉调查内容、调查工作流程、调查经费测算、调查组织与管理,积累调查实施经验。

(三)人员培训

1.培训对象主要包括各级调查组织管理人员和现场调查员等。

2.通过培训,使各级调查组织管理人员和现场调查员等了解开展本次调查的目的和意义,明确调查范围和指标含义,掌握数据填报和质量控制办法及其要求。培训结束后,应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

(四)数据核查

1.各县(市、区)卫生局组织对本辖区内的调查对象调查表逐份审核,对录入的调查数据逐条校对。

2.市卫生局核查本辖区内各县(区、市)上报的汇总表;随机抽取各县(区、市)调查对象总数的5%,电话复核填报数据的准确性。

3.省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各地面上和实地调查工作进行督导。

七、联系方式

安徽省民间中医药现状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103

邮编:230038

联系人:胡容峰

电话:0551-5169149

传真:0551-5169150

邮箱:ahmjzydc@163.com

 

附件:安徽省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机构基本现状调查汇总表(请登录安徽省卫生厅网站下载)

 

附件2

安徽省民间医药暨民营中医医疗机构

基本现状调查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一)组成

  长:高开焰  安徽省卫生厅厅长

副组长:董明培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

    安徽中医学院院长

李泽庚  安徽中医学院副院长

  员:周建民、牛丽娟、陈建中、徐经凤、周美启、方成武、方向明、胡容峰

(二)职责

1.负责审定安徽省民间中医药基本现状调查实施方案;

2.负责对调查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与决策;

3.负责审定全省民间中医药基本现状调查报告。

二、专家组

(一)组成

  长:李泽庚

副组长:周美启、胡容峰、李鹏飞

 员:胡玲、方成武、杨骏、侯勇、况执本、张亚辉、阚红星、夏伦祝、李平、王峰、于庆生、张虹亚、李伟莉、尚莉莉、刘刚、王建民

专家组下设办公室,周美启兼任办公室主任,方向明、胡容峰、李鹏飞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职责

1.负责拟定全省调查实施方案;

2.负责组织制定调查方案、现场调查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方案;

3.负责协调解决调查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督促调查实施进度;

4.负责组织对民间收集的方、药、技、法的筛选和评价;

5.负责撰写全省调查报告。

 

 

信息录入:王珍    责任编辑: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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