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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执法公告(2008年第2号)
作者:admin05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0    

卫生执法公告

2008年第2号)

 

大别山(安徽•岳西)映山红旅游文化月活动将于41日至510日举行,为进一步规范餐饮业经营活动,提高饮食卫生安全水平,保护广大消费者和参加旅游文化月活动人员的健康安全,优化旅游文化月食品卫生环境,根据县组委会要求,我局决定开展旅游文化月食品卫生安全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餐饮经营单位和业主是餐饮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自身卫生管理,完善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规范生产加工行为,确保餐饮服务的卫生安全。

二、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餐饮从业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三、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原辅料采购和索票索证管理,落实卫生措施,改善卫生状况,规范加工经营行为,切实保证旅游文化月期间餐饮卫生安全。

四、县卫生局已于310日开始开展全县餐饮单位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对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上岗、未建立实施原料进货索证制度、使用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以及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进行查处;对无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予以取缔。

 

 

 

                              岳 西 县 卫 生 局

OO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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