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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岳西县卫生局2011年1号卫生执法公告 | ||
|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1-3-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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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卫监1号行动”的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即将于2011年3月起开展岳西县医疗美容专项整治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岳西县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医疗机构,以及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 二、检查重点:开展医疗美容机构的依法执业情况、《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的执行情况和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情况等内容。检查中将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坚决予以取缔;对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有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或执业行为不规范的,将严肃予以查处曝光。 三、特别提示 1、生活美容有别于医疗美容 生活美容是指使用化妆或一般护理保养方法的修饰性美容,包括美容知识咨询与指导、形象设计和美体等服务项目,其特点就是无创伤性和无侵入性。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如目前较为流行的穿耳孔术、文唇、文眉、腋臭手术、隆鼻术、酒窝成形术等都属于医疗美容范畴。 2、《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生活美容机构未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严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在此欢迎广大消费者进行社会监督,一旦发现生活美容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或医疗美容机构使用无资质人员从业、超范围开展执业等行为,请立即向岳西县卫生监督所举报。举报电话:0556-2181771、0556-2185796。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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