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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法院重拳出击 违法当事人被司法拘留
2008年3月3 日,我县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的当事人曹某依法实施了司法拘留。
2007年7月24日,我局依法对我县来榜镇中河村无有效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曹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在法定期限内曹某未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处罚决定。2007年11月12日,我局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县人民法院于2007年 11 月29 日送达《裁定书》并对当事人曹某进行政策和法规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曹某置之不理,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执行。随后,县法院和县卫生局工作人员又多次前往该村欲做其思想工作,但曹某每次远远看到我工作人员就关上店铺溜之大吉。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2008年3月3日夜,县人民法院法官和法警共4人以及我局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当事人曹某居住地,对其再次进行宣传教育,但曹某仍不以为然,蛮横无理,无视国家法律法规,拒不履行卫生行政处罚决定,还煽动另一位被执行人杜某拒缴罚款。宣传教育毫无效果,县法院工作人员果断作出决定,对曹某依法实施了司法拘留。
岳西县卫生监督所成立以后,卫生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不断加大,卫生类行政处罚案件逐年增加,由于少数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每年均有20余起案件必须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方能结案。县法院扎实的工作作风,有力的强制措施,强效的强制手段,有效震慑了违法分子,有力保障了卫生行政处罚决定的有效落实,切实维护了卫生法律法规的尊严。(方德华撰稿)
二OO八年三月六日 |